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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

      来源:

      时间:2019-07-09

     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(以下简称“双创”)工作的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      一、总体目标

      到2020年,将我区建成全域覆盖、功能完善、特色突出、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示范区。全区新型创新创业载体数量达到50家以上,载体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,创新创业者达到1万人;服务机构达到20家,创业导师达到300人;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0家;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,高新技术上市企业达到10家,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,形成“创新创业种子—苗圃—孵化器—加速器—产业园区”的创新创业体系。

      二、行动内容

      (一)平台建设工程

      1.主要任务:强化各类“双创”平台建设,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、众创空间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示范园、大学科技园等平台。

      2.具体措施:①强化政府引导,依托现有的高校、企业、科研院所、特色街区、文化传承基地、各类产业园区等平台,积极推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、众创空间、创客空间、创业大街、创新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,打造服务创新创业的空间支撑。②自治区科技厅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商务厅、文化厅、团区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定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、众创空间和创客空间,并根据孵化企业户数、吸纳就业人数等条件,给予300万元至8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,建成后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补贴。推动每个地市至少建立1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。③强化市场主导,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“飞地经济”发展措施,完善合作机制,规范指标统计口径和方法,在各类对口、帮扶、协作中打造推动创新创业的“飞地经济”平台。

      (二)试点孵化工程

      1.主要任务:确定一批推动我区“双创”工作的试点单位。支持试点单位于2017年通过自治区级“双创”平台认定,支持试点单位按照程序于2018年申报国家级认定,并于2019年将试点单位打造成推动我区“双创”工作的重要载体。

      2.具体措施:①将拉萨高新区、拉萨经开区、拉萨文创园、西藏(成都)科技企业孵化器、昌都新区(昌都经济开发区)、西藏大学、西藏民族大学、西藏农牧学院、西藏职业技术学院、山南职业技术学校、日喀则职业技术学校、那曲职业技术学校、阿里职业技术学校、林芝鲁朗国际旅游小镇、拉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列为试点单位。②整合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,一次性给予试点单位300万元至800万元的建设资金扶持,建成后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补贴;考核不合格的,责令限期整改,直至追回已拨资金。③强化就业导向,落实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支持、区内自主创业支持、区外企业就业支持等政策,将其作为对试点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。④设立5000万元西藏“雪域青科汇”专项种子基金,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,对进入试点单位、经考核认定的创业团队按每人最高5万元、每户最高20万元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。

      (三)人才激活工程

      1.主要任务:激发农牧民、大学生、科技人员、在校教师、高层次人才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创新创业主体的创造活力,激发创新创业潜力。

      2.具体措施:①建立提高教师和科研人员创业的激励机制。对在职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,可兼职从事技术研发、产品开发、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及创办、领办科技型企业。对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,经原单位同意,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,离岗期间工龄连续计算,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或调整,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,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定、培训、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。离岗返回的创业人员,如无相应空缺岗位,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,并逐步消化。支持在藏高校教师和科研院所带头建立科研团队进行创新创业,所得收入归个人和团体,业绩作为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??萍汲晒窬皇找婵砂床簧儆?0%比例分配,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部分,经批准可一次性计入当年高校和科研机构工资总额,但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。②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范围。提高间接费用比例,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的一定比例核定,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,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。③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来藏创新创业。深入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,建立健全专家特派员服务机制,建立10个专家工作站,引进100名“三区”人才。区外人才其商事关系在西藏的,视其带动创业人数并给予持续的资金奖励。④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。落实好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,依托区内“双创”平台,统筹解决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面临的场租、社保、住房(租房)、医疗等后顾之忧。⑤由自治区文化厅制定配套措施,建设一批国家级、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创建工作室、创意空间等,享受相关政策,纳入“双创”管理体系。⑥引导农牧民创新创业。建设10个“星创天地”,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,发挥专合组织作用,试点“科技特派员+大学毕业生”模式。⑦支持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集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,鼓励西藏籍在外有资金、有技术、有项目的能人回乡创办各类经济实体。

      (四)环境优化工程

      1.主要任务: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切实提升各级政府行政效能,为创新创业提供各项便利。

      2.具体措施: ①用好各类创新平台。建设一批专业化、高水平科技咨询、检测、代理等服务机构,建成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高校和科研院所30万元以上科研设备、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。②建立创业公共服务体系。建成地市一级政府和各类园区“一站式”或“一窗式”服务平台,提供促进“双创”发展的中介公共服务。③推动创新劵补助试点。自治区科技厅通过购买市场服务形式,每年安排500万元创新券奖金,向各类“双创”主体发放创新券,用于购买相关服务。④加大知识产权?;ちΧ?。修改完善我区专利申请资助、授权奖励的管理办法,运用行政和司法的衔接协助机制,加大“双创”领域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。⑤加大创新创业教育、培训支持力度。在高等院校、职业学??璐葱麓匆道嗫纬?,加强专职化、专业化、专家化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,聘任“双创”导师团队为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服务,提高创新创业课程学分权重,纳入专业课程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。加大对创新创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。⑥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。自治区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,举办西藏“双创活动周”和各类创新创业大赛,对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奖者进行奖励和表彰。⑦加强各类媒体对“双创”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,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。  

      (五)资金支撑工程

      1.主要任务:加大各类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,最大化引入市场机制、最大化调动社会力量,为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。

      2.具体措施: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,解决在藏创新创业主体“缺平台”“缺服务”等问题。②自治区财政筹集设立担?;?,建立创业担保贷款,风险代偿机制,对每位创业人员最高可担保贷款50万元,金融机构对其最高可按照1:10的比例进行放贷,贷款时间可达10年以上,执行西藏扶贫贷款利率,前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。③依托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。引导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促进“双创”各类平台发展,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、新三板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,对首次在境内主板、创业板、新三板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“双创”发展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300万元、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。④推动国有资本创业投资,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参与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。⑤鼓励政策性和商业性担?;刮葱麓匆等谧侍峁┑17?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,鼓励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?;刮葱麓匆等谧侍峁┑偷17训牡17?。

      三、保障措施

    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自治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,由自治区主席担任组长,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和分管副主席担任副组长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科技厅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商务厅、文化厅、团区委等部门组成,切实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、指导和协调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科技厅,由科技厅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制定创新创业重大政策,建立自治区“双创”平台的认定体系、扶持体系、管理体系,制定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;负责细化任务分工、明确任务进度,加强绩效考核,建立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。

      (二)完善保障体系。加大各类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,最大化引入市场机制、最大化调动社会力量,为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障;加强督导评价,建立创新创业工作年度专项报告制度,将创新创业工作纳入各地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

      (三)营造良好氛围?;几椅讼?、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,树立崇尚创新、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,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,将奇思妙想、创新创意转化为创业活动??怪掷喾岣坏摹八础被疃?,支持各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载体等举办创新创业大赛、投资路演、创业沙龙、创业讲堂、创业训练营等活动。各类媒体要加强对“双创”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,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,报道先进事迹,让创新创业在我区蔚然成风。

     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阶段性实施计划,形成推动我区“双创”工作发展的合力。   

       

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       抄送:西藏军区,空军拉萨基地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   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一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0月9日印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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